女同事上班摸魚被公司通報,打官司能贏嗎?
我被公司通報批評這事,打官司能贏嗎?
通報批評由于該員工在上班期間頻繁摸魚,多次吃東西、玩手機、閱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等違規行為,給部門造成不良影響,特此通報批評!
《我想網》分析:上班不是不能吃東西,而且不能“多次和頻繁”,這等都是小事,主要是多次吃東西、玩手機、閱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這是鐵打的證據,本來就有錯在先,這時候要是打官司,只能說是打官司判自己!
不過貼了照片,多少有點侵犯肖像權和人格權,你可以批評,但不能懸掛照片的方式,有羞辱的含義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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