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也開始《不禮讓行人罰200記3分》,京都會變“京堵”么?
司機朋友,請注意!8月11日,北京也開始《不禮讓行人罰200記3分》了,以后京都會變“京堵”么?據悉北京217個路口的電子眼開始投入使用,記錄機動車“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違法行為。凡被拍攝的車輛,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我想網:各大城市的“禮讓斑馬線”之前就有疑議,不知道北京什么樣?據說,不只限于電子眼拍攝,全市任何地方出現此類違法,都會被罰。
為此,有網友表示有的路口,可能永遠也過不去了
小秘覺得,機動車自由度低,行人自由度高!在個體利益最大化的人性潛意識中、單純重罰機動車不是一個改善上述交通違章行為的優選法!不知道當初制定這個交通法規的道路渠化的交通管理工程師是怎么想的!
通過斑馬線的方式方法都沒錯,但忽略了人性的惡的本質!所以對行人違反非信號值守和無人值守斑馬線通行的效率的,需要采取遠比機動車違章更高的罰款才可以!
可以在無人值守路口采用類似監控疫情的手機信號采集方式進行!在上述設備沒有到位的情況下,不應該采取死板的措施,對了,也得好好管管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了,應加大處罰力度10塊錢太少啦!
而且,這樣特別容易引起追尾事故!!!關鍵是在很多現實生活中,在沒有交通指示燈的人行橫道,行人原源源不斷的穿過,禮讓到什么時候為止?中國人太多了,禮讓沒毛病,是整體素質的提高和體現,但有時候也要考慮到現實的實際情況。
下面《我想網》給大家普及一下:機動車應該如何禮讓?哪些情況屬于違規?不能避讓行為指的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機動車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不避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車身任何部位沒有進入人行橫道區域,遇已進入人行橫道且未闖紅燈的行人即將通過機動車前方時,未停車讓行的行為。
哪些不禮讓行為,會被處罰
01.強行穿插,造成行人行進中斷
從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隊伍中強行穿插,造成行人行進中斷的;
02.逼停行人
逼停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
03.強行通行
同方向已經有機動車停車避讓行人,仍強行通行的;
04.突然加速繞過行人
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繞過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的;以及其他影響或者妨礙正在通過人行橫道的行人通行的。
違法處罰對的依據和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九十八條第十項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遇行人通過時,未停車讓行的,處200元罰款。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一次記3分。
禮讓行人的正確姿勢!
01.行經人行橫道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02.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03.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
在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路段,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依法處罰。
04.交叉路口右轉車輛
右轉車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05.交叉路口左轉車輛
左轉車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當然也不乏一些行人“橫行”的情況發生,禮讓不應只是對機動車的約束,行人過馬路,也要遵守規矩。
行人過馬路,規矩也要遵守
01.過馬路,守法規
行人橫過馬路時,應走斑馬線、人行天橋等過街通道通行。機動車停車禮讓的同時,可揮手示意行人先行并耐心等待。
02.保安全,守信號
行人應當遵守交通信號。在通過斑馬線前,應首先觀察是否有信號燈控制,有信號燈的,要在綠燈亮時步入斑馬線;
如無信號燈控制,行人沿著斑馬線行走,伸出讓行側的手做點贊手勢,既提醒駕駛人注意,也是對讓行車輛表示感謝。切勿出現沉迷低頭玩手機等行為,忽視道路交通安全。
至于不禮讓行人罰200記3分,這樣會不會更堵,交給時間來看吧